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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7章 北上,当“咸自成”去!

清晨,堪萨斯河畔的小城劳伦斯的空气中飘散着混了腌猪肉一起熬煮的玉米粥的香气。小城主街的砖缝钻出的野草已经枯黄,三个偻着背的白人老头蹲在「杰斐逊杂货」的破招牌下,颤颤巍巍的在给几个黑骑士老爷修理马靴。天气很冷,他们的手指冻得发紫,却不敢停下一一昨天有个老头磨蹭,被当街吊死在小城外的大树树枝上。

贝尔裹着抢来的羊毛披肩,站在教堂二楼的玻璃窗前。她看见街角药房门口,一个穿束腰裙的白人姑娘正跪在玻璃渣上擦洗血迹,姑娘脖颈上的淤青比药柜里的碘酒标签还要刺眼。

「看什么?」咸丰的声音从背后传来。他刚刚结束了「一分钟战斗」,正躺在大床上抽雪茄。

「那个姑娘......她父亲是镇上的医生。」贝尔轻声说。

咸丰吐出口烟雾:「现在她是黑汤姆的白包衣。」他扭头看着丰满的贝尔,「就像你这个婊子现在是我的白包衣。」

有「八旗」,当然就得有「包衣奴才」了!而「黑红黄」军团中的包衣既有「黑的」也有「白的」,「黄包衣」和「红包衣」暂时还不存在。因为「黑红黄」军团中的黄种人很少,都是清一色的旗人。至于红种的印第安人..\n....他们虽然在蒙古黄旗人的帮助下学会了游牧,但内部的等级并不分明,还没进步到可以分出旗人老爷和包衣奴才的地步。

法院广场上停着上百辆抢来的康内斯托加篷车。新入伙的黑包衣们打着赤脚,把一袋袋玉米面从一座库房里扛出来装上加篷车。一个戴蓝帽子,脚上證着皮靴的「镶黑旗」用马鞭杆捅着这些新人的腰眼:「麻利些!装完这车就能领一大碗香喷喷的「格里兹」(一种玉米粥)!」他左臂缠着黄布条一一那是跟着赵四赵大总督打过三场硬仗的标记。

贝尔转过身,看见赵四正自己穿军服,瘦弱的身体穿上灰呢军服后还真像那么回事儿一一这个男人给贝尔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分明是个苦出身,但却有一种特别高贵的气质,有点像她在亚特兰大当妓女时招待过的欧洲老贵族。

「我们守不住劳伦斯的。」咸丰突然说,「白婊子,你是跟我一起走,还是去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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