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四章 不死鸟血脉 (第2/4页)
正经沧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天书网www.tsms517.com),接着再看更方便。
离开岩洞笼罩范围后,邓布利多就直接使用幻影移形,带着蓝诺出现在了霍格沃兹内部,不得不说,就魔咒这方面,蓝诺和对方的差距相当之大。
好在时间才刚刚到阿兹卡班的囚徒,老邓回到霍格沃兹并没有被食死徒堵门,就此领了便当,但看到自家不死鸟尾巴秃了大半,表情管理还是失控了瞬间,看向蓝诺的目光极为不善。
“熘了熘了!”蓝诺自知理亏,连忙告辞,琢磨着去东方采点何首乌,看看能不能给不死鸟配一副生发魔药,不过他对此不抱多大期待,脱发是个大难题,麻瓜世界无数仁人志士都想要攻克,结果反而是熬秃了自己的头发,蓝诺琢磨着,除了他这种不做人类的类型,想要自由生发恐怕很难。
回到有求必应屋的实验室,蓝诺开始尝试融合不死鸟的血脉。
两年以来,蓝诺将霍格沃兹内能看的不能看的书全都翻了一遍,有条件进行实验的,基本也都在有求必应屋中做过了,单纯就理论知识而言,他已经不逊色于邓布利多,甚至在全面性方面还要有所超出,毕竟不做人之后,大脑中可以储存的信息更多了,堪称过目不忘。
不过这到不算是什么稀有技能,解开了一阶基因锁的人,基本就都能做到过目不忘,只不过那样的记忆对于他们来说相当的疲惫罢了。
对于魔法界的神奇动物,蓝诺已经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不死鸟算是这些神奇动物中的翘楚,除了不死之外,还有强大的施法能力,只不过它自己几乎从不施展魔法。
蓝诺目前使用爆炸形态施法,还需要借助魔杖,像哈利手臂中的那块骨头一样的法杖,蓝诺的确也可以组装出来,但杖心没办法用自己的细胞构成,额外在自己的身体中加入独角兽的毛或者龙的心弦,和随身带一根魔杖区别不大,蓝诺完全可以把自己的魔杖藏在手臂骨里,需要的时候直接弹到手心中,和把手臂改造成魔杖没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