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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正常情况,非正常情况就不一定了。
比如先帝“远征”邺城之时,大军溃败,他只能口头传谕或由跟在身边的随便哪个大臣草拟诏书发出去——有时候甚至连写诏书的纸或绢帛都没有。
事实上,此时这条规矩并没有那么严格。
真正严格遵守流程要到隋唐时期了,尚书、中书、门下各司其职,对政事堂宰相们负责。
中书起草诏书,门下审核批驳,尚书省下辖的六部具体执行,御史负责监察。
如果天子的旨意没有在三省走流程,那就是挑战宰相的权威,属于严重违规,理论上宰相可以直接顶回去,而且制度允许、支持他这么做——简而言之,六部是对宰相负责,而不是明清时对皇帝负责。
当然,在实际操作中,君权与相权的博弈十分复杂,有时候君权压倒相权,有时候相权压倒君权,完全看当时的具体情况。
尚书左仆射刘暾觉得没必要在这种小事上与天子为难,惹得他不高兴,然后在其他“大事”上唱反调。
他相信中书、门下也是同样的看法。
遣还流民罢了,多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