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一百五十章 封国之策 (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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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对于朝政甚少参与的李勣此时发声:“国主可以拥有私人禁卫,但封国之军队陛下受中枢节制,其统帅、将领由兵部委派任命,军队也必须从本土调遣。军制以‘募兵制’为上,军饷可自其地征缴之后截留,以中枢之名义派发。”
当下,大唐的兵制依旧是“府兵制”与“募兵制”并行,绝大多数军队都还是沿袭“府兵制”。但“府兵制”更适用于乱世以及开国之初,随着国家稳定、人口繁衍,“府兵制”的缺点开始无限放大,最终必然全面改为“募兵制”。
但“募兵制”最大的限制便是军饷。
“府兵制”下军队何以敢战无畏?
因其实施之基础在于“均田制”,战功可以转换成田地,不仅可授予土地且“免其身租庸调”,农时耕作、战时出征,战争之胜负与自身之利益密切相关,故而“血不流干、死不休战”,可以爆发出极强之战力。
“募兵制”的优点则在于“发饷”,只要参军便可按月领取军饷,每家有一人当兵,所得军饷便可支撑一家之生活且绰绰有余。
但缺点也在于此,历经过战乱的李勣比任何人都清楚兵卒的本性,“拿谁的钱、听谁的话”乃是定律。中枢不可能承担诸多封国的军饷,但军饷也绝对不能任由封国直接派发给兵卒。
他参与房俊发起的“军制改革委员会”,其最主要的宗旨便是杜绝遍及于整个大唐的折冲府受到当地官府、世家之影响,从而形成军队依附于地方之弊端。
到那时,军队哪里还是国家之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