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四十四章 人傻钱多速来!(上) (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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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穿了一身彩色的民族服饰,在哥谭格外漆黑的夜里,显得十分亮眼,蝙蝠侠穿的一身乌漆麻黑,完美的融入了夜色,两人在活地狱上空兜圈的时候,所有枪口瞄准的都是萨维奇。
一头扎进哥谭人口最多的贫民窟地区,得到的结果就是,一身武艺无处施展,毕竟,上个闯进这里的组织,冒着绿光的来,痛哭流涕的走。
哥谭的黑帮社会有一个非常大的好处就是,能够保证个体和群体的武力水平和动武的决心,常年激烈的流血竞争,让每个人都被驯化成了磨牙吮血的野兽。
在见到陌生的存在闯入自己的地盘的时候,他们几乎是本能的拿起武器开始对抗,脑子里从来没有别的念头,这是他们生活在这个社会当中,保证自己安全和生存的本能,并不以对手强不强大而改变。
康斯坦丁在东区喝醉酒的时候,也曾经耍酒疯召唤出来两只恶魔,会响应康斯坦丁的恶魔,往往都是那种色厉内荏,脑子不好,体魄却很强大的,因此外表非常凶恶,青面獠牙。
恶魔是咆哮着来的,来了不到三分钟,挨了一百多个多个大逼斗,回地狱之前,脑袋上还插着两发火箭弹。
这里的居民根本不管对方长成什么样,有什么能力,看起来多么强大,具有威慑力。
哥谭人打架的原则一共有两条,一条是,战歌起后,没有队友,第二条是,只要你敢靠近战场,狗都得挨两脚再走。
萨维奇又试了两次强闯之后,发现这样的策略确实不行,这里的人是他见过最野蛮、最疯狂的,他们甚至不在意友军会不会被击伤,只在意有没有成功杀死敌人,只要枪响,全城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