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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说的是!」翁同道,「我家如今在江南有了好大的家业,要都弃了就太可惜了。」
「好大家业?」翁同书一愣,「我家的田产没有被长毛给分给穷人?」
「那肯定是要分一些的,但我们赚得更多......多多了!」翁同道,「二哥不是早早卷了浮财去上海吗?他到了上海后就买了上百亩土地。」
「一百亩又不多。」翁同书道。
「那得看在哪儿?」翁同笑道,「这一两年上海发展极快,二哥买下的那一百亩土地,现在都成了好地段,已经筑了马路,起了街巷。除了三十亩修了翁庐,其余的土地都用来盖房子,光是铺面就有半条街,现在要卖出去,至少能赚两万银元!」
「那么多?」翁同书一惊。
大清的汉官要「净捞够」这个数可不容易。
「就是那么多!」翁同道,「而且,咱家在常熟的财产也没丢光。根据太平天国吴王府下发的训谕,咱家在常熟城内的宅子、铺子都可以留着。在乡下的宅子也能保留,宅子里的家什也不会动,另外还能保留一百亩桑园。只是损失几百亩稻田和三四千银元放出去的债务。
二哥已经算好账了,咱家在常熟的损失最多一万五千银元,在上海已经赚了两万银元外加一所三十亩的大宅。比原本想象中的情况可好太多了!”
「哦,那别家的情况呢?」翁心存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