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8章 谤君案(下) (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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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很明显,“诽谤部堂,离间君臣”是也。这个罪名可大可小,全看皇帝怎么理解其中的“危害程度”。
刚才萧良誉看到的那一封弹章,大抵是皇帝认为性质最恶劣、危害最严重的,因此惩罚得也最狠,直接了当的给出了“着下镇抚司着实打问来奏”这一今上御极以来对言官最严厉的处罚。
不过,“着下镇抚司着实打问来奏”只是其一,剩下三道弹章的朱批也不尽相同。
其中一道是“下镇抚司打问”,一道是“革为民,着即刻出京”,最后一道是“着降三级,调外任”。
哪怕是处罚最轻的,也被连降三级且调外任了——高务实当初也吃过这个处罚。
当然,高务实那会儿与这位言官的情况完全不同,他那次是给皇帝背了锅,而由于慈圣太后没有说明降调何职,于是在降调外任的时候被放了广西巡按御史这样的地方实权要职,反而因祸得福成就了一番神奇功业。
寻常的降调外任可没有高务实这样好命的,而且弹劾他的这位御史也和高务实当时的品轶不同。
有明一朝与大多数王朝一样,官员品轶为“九品十八级”,其中监察御史只是正七品,那么降一级是从七品,降两级是正八品,降三级就只有从八品了。
从八品,而且只能外任地方,如此选择的余地就很有限了。
府一级衙门,有正四品知府,正五品同知,正六品通判,正七品推官,正八品经历,正九品知事,以及从九品的照磨和未入流检校、司狱——没有从八品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