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新郑新政(上)(修) (第6/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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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如果要展开、要全面改革的话,皇帝对于户部的财权都必须限制,因为只有皇帝无法把户部的钱拿去私用(比如赏赐潞王那种),天下人才不会觉得这钱全是交给皇帝个人了,但高务实显然还搞不了这个。
不过,这事不能总想着皇帝先妥协,否则今天拖明天,明天拖后天,拖到天荒地老也解决不了。
权力有限,还是先搞定商人这块。
商人们之所以没交多少税还认为自己承担了社会责任,原因在于什么?
在于他们经常也会为了在乡梓之地的名声而去做些修路铺桥的“义举”,还有就是像高务实当年那样出钱赈灾,这都是商人们常做的,也是他们认为自己其实是承担了社会责任的主要原因。
除此之外还有,比如那些年闹倭寇厉害的时候,很多商人也会捐献银两(或者被迫捐献),来供当地加强守备等用。
此外还有种种,地方上要搞什么建设也好,要搞什么防务也罢,动不动就会召集商人“纳捐”、“认捐”,商人们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面对地方官也没有多少底气说不,于是……社会责任不就承担了吗?
但高务实认为这种“承担”是很扭曲的,而且作为朝廷而言,这玩意根本不可控!
历史上崇祯皇帝自己穷得龙袍都要打补丁了,后宫嫔妃们首饰都快捐空了,京师商人捐了多少银子吗?有,但没多少。甚至于京师官员更狠:我是清官啊,我没钱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