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1章 朝廷的事朝廷办(下) (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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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一点上来看,还能顺便想明白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明代中后期的内阁阁臣绝大多数都有“帝师”经历(这里是指做过日讲官)。
答案很简单:你做过日讲官,皇帝对你印象比较深刻,至少大致上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那你相较于其他仅在皇帝脑海中存留一个名字作为符号的官员来说,优势当然大了无数倍。
推举制度可以形成并延续至今的根本原因之二,则是对于皇帝而言,这种制度并未削弱皇帝的人事任免权。
这是该制度最重要、也是最容易引起误解的一个地方。事实上,明代的廷推其实只是个推荐过程,而并非参与讨论和推举的大臣们有最后决定权。关键的决定权始终还是在皇帝的手里。
之所以容易引起误解,是因为在后世的现代社会中,实行君主立宪的皿煮国家也会搞这一套。譬如英国女王,不要说英国本国的首相,就是前几年的澳大利亚总理已经选出来了,但也必须有英国女王伊丽莎白的批准,才算是正式生效。
当然了,英国这个做法基本已经只是法律上的一个形式而已,还从没听说过“从善如流”的女王陛下有不批准的时候。
然而在大明就完全不同了,最大的差异也是两点:
一则廷推所推举出来的人选不会只有一个,通常是两、三人,而最后由皇帝做最后定夺。换句话说,即便你入围了,成为了被推举的人选,也不是说那位置就已经是你的了,你还是有竞争者存在的。
再对比英国来看,你肯定没听说过近现代社会还能推出两、三名英国首相候选人,然后再让女王来选的事情吧?假设真有这种情况的话,你还会觉得英国女王只是个摆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