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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器如果被丢弃的话,大部分情况,都是丢弃在现场的。因为国内少有用枪作案的,而无论是钝器还是利器,上面沾了血或肉泥以后,味道都不好闻,而且不好放,很容易就留了证据在别的地方。
所以,不管有经验没经验的凶手,主动或受迫的,要么直接带走凶器,要么将凶器丢弃在现场,要么就是丢在案犯现场附近,很少有人会带的老远去丢弃的。
而雷鑫说到的垃圾桶,就更加的实用系了,属于是老手才懂得的技巧。
普通人如果关注社会上的刑事案件的话,经常会看到新闻里出现,警方从垃圾桶里找出了凶器,有些人互相讨论的时候,还会说,凶手真的好笨,怎么会把凶器丢到垃圾桶里,那不是一找就找到了。
其实,丢到垃圾桶里才是逃脱概率最高的方案。
首先,警察不会每遇案件就去翻垃圾桶的,事实上,正向寻找凶器的情况都少,大部分时候,都是审讯出了结果以后,再根据嫌疑人的交代去翻找。
其次,案件并不总是第一时间被发现的,而只要拖延一两天的时间,凶器就会离开垃圾桶,前往另一处更加神秘和复杂之地……
最后,凶手如果不将凶器丢弃在垃圾桶,而只是丢弃在现场的话,正常情况下,可没有人帮你去换地方,警察只要想找,总有找到的概率的。
综上所述,也就是雷鑫恐惧的源泉,正是那更加神秘复杂之地——垃圾山。
本着谁提出谁负责的理念,雷鑫重重的叹了口气:“行吧,我组织人手,去翻垃圾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