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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老师说:“看到这些乐器,我想到淑恒了,她琴棋书画样样都会,更是弹的一手好古筝。上大学期间,我跟她学会了吹箫。”
吹箫么,李恒瞄瞄她的烈焰红唇,倒是意外地符合这种乐器,“要不买一根?”
跑了小半个中国,英语老师第一次有强烈的购物愿望,走进店铺中挑了一支很有年代感的竹箫。
李恒也没闲着,买了一根长笛。由于这年头没什么娱乐活动哇,小时候他发现村里好多男人都有一门手艺,最多的是二胡、唢呐和长笛。
儿时觉得忒好玩,在红白喜事上吹一曲那是倍有面子。从一年级开始就跟父亲以及邻里摸这个,直到初三因为全力以赴学业才放下,想想也有好几个年头没碰了。
当然,他最拿手的是钢琴。因为宋妤性子喜静,爱听这个,为了取悦她,还半道学了好些年。
别看张志勇跳脱,人家可是打得一手好鼓,还曾以响乐队鼓手身份代替他爷爷参加过好几次葬礼。
那时候别人的儿时愿望都是当科学家啊、当工人啊、当火车司机啊、当宇航员和诗人等各种高大上的职业。
只有李恒和张志勇等一众小伙伴的梦想十分独特,那就是组建一支属于自己的响乐队,独霸十里八乡的丧葬活动。
买完乐器,李恒又买了些明天去宋家的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