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集:新朝改制,矛盾激化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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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田”“私属”制
为了解决土地兼并和奴婢问题这两大社会痼疾,王莽出台了“王田”“私属”制。规定天下的田地都归为“王田”,所有的奴婢都被称作“私属”,并且明确二者均不得进行买卖。同时,还制定了具体的土地分配规则,即每户男丁不足8口而土地超过900亩的,要把多余的土地分给宗族邻里;对于那些无地的百姓,则按照夫妇授田百亩制进行分配。这一制度的出发点是为了实现土地的相对平均分配,抑制土地兼并,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然而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却遭遇了重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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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五均赊贷”制
在长安、洛阳等6大城市设立了五均官,这些五均官肩负着重要的经济调控职责。他们需要负责平均物价,通过各种手段抑制商贾囤积居奇的行为,以此来稳定市场秩序。同时,五均官还要负责收税以及办理借贷业务,为贫民提供祭祀、丧葬等方面的无息贷款,体现出一定的社会救济性质;而对于产业收入,则会收取一定的利息,以此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试图实现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社会公平。
3. “六筅”制
“六筅”制是王莽经济改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涵盖了官府对多个重要经济领域的统制。具体而言,就是由官府统一管制盐、铁、酒、铸钱、山泽等关键产业,再加上“五均赊贷”,共同构成了所谓的“六筅”。王莽希望通过这种高度集中的经济管控方式,来增强政府对经济的掌控力,解决财政困难以及市场混乱等问题。
四、新朝改制引发的矛盾激化
(一)触动大地主大商人利益
“王田”“私属”制的实施,无疑是对大地主、大商人根本利益的直接触动。禁止土地和奴婢买卖这一规定,使得他们长期以来积累财富、扩充势力的重要途径被切断。那些拥有大量土地和奴婢的豪强地主们,自然不甘心自己的利益受损,于是纷纷采取抵制措施。他们隐瞒土地和奴婢的实际数量,拒不执行改革政策,甚至与地方官员相互勾结,试图逃避监管。在这种情况下,“王田”“私属”制很难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推行,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着巨大的阻力,社会上围绕土地和奴婢问题的矛盾日益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