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集:唐朝末年起义军与户籍冲击 (第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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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起义军从流动作战转向建立政权后,对户籍制度的改造成为其巩固统治的核心举措。王仙芝、黄巢等起义领袖虽未留下系统的户籍政策文献,但从《桂苑笔耕集》《三水小牍》等史料记载看,其改革呈现出鲜明的"反制度"特征。
(一)王仙芝"均平"理念下的户籍尝试
王仙芝自称"天补平均大将军",其在濮州、曹州占领区推行的"毁版籍,焚税簿"政策,并非简单的破坏行为。考古发现的曹州残碑显示,起义军曾"计口授田",将没收的地主土地按人口重新分配,并建立"义仓户籍"——这种新户籍不再登记资产等级,只记录人口数量与土地亩数,且明确规定"三岁一更造",以适应流动作战的需要。这种做法实际上是对北魏均田制的某种回归,但剥离了其中的等级色彩。
(二)黄巢政权的"土断"实践
广明元年(880年),黄巢攻克长安后建立大齐政权,立即颁布"悉令百姓安居,市贾无禁"的政策(《旧唐书·黄巢传》)。在户籍管理上,其采取了两项突破性措施:一是废除唐朝的"良贱户籍"制度,宣布"四民平等",奴婢、部曲可独立登记为"平民户";二是推行"土断",无论土着与流民,只要在占领区居住满一年,即可获得土地并登记户籍。长安西市出土的"大齐户籍残卷"显示,当时登记的"坊郭户"中,外来商户占比达43%,远超唐朝鼎盛时期的17%。
(三)地方性起义政权的户籍实验
除王仙芝、黄巢外,其他地方性起义军也进行了各具特色的户籍改革。浙东裘甫起义军建立"天平军"政权后,创造了"伍保户籍法"——以五户为"伍",十伍为"保",户籍簿册同时记录生产资料与军事义务,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后来被宋朝保甲制部分借鉴。而江淮地区的王重隐起义军则推行"乐岁输半,凶年免税"的弹性户籍政策,将赋税征收与年景收成挂钩,较唐朝"量出以制入"的原则更具合理性。
三、制度碰撞:新旧户籍体系的博弈
起义军的户籍改革并非一帆风顺,在与唐朝残余势力及地方豪强的博弈中,新旧制度的冲突呈现出复杂的面相。这种博弈不仅体现在政策层面,更深入到基层社会的组织肌理。
(一)土地分配中的产权博弈